东方证券涉通讯工具管理弱化等四大问题被责令改正

­  7月18日,东方大问上海证监局发布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证券责令决定。

­  公告显示,涉通经查,讯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  一是具管投资研究管理内控薄弱,个别基金投资运作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的理弱约定;

­  二是交易头寸管理控制松懈,多次发生基金可用头寸透支问题;

­  三是题被人员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投研人员未如实向公司报备直系亲属证券投资信息,改正长期存在投研人员在交易时间内未上交手机的东方大问情况;

­  四是通讯工具管理弱化,内控制度缺少对电话录音、证券责令电子邮件、涉通即时通讯工具等定期抽查要求,讯工对员工使用外部邮箱未进行监控,具管电话录音未覆盖全体员工。理弱

­  上海证监局认为,题被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责令东方证券改正。同时,该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

责任编辑:李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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